8月3日,泊头法院接到一起由沧州中院指定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在最高院信访的案件。在接到吴桥法院移送的卷宗材料后,泊头法院分管执行的领导仔细查阅该案卷宗,指定由业务精、责任心强的青年干警吴洪深办理此案,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王冬辅助办理。 案件的缘由是:年3月6日,原告王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焦某某诉至吴桥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焦某某给付王某某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焦某某未如期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王某某再向吴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在吴桥法院执行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在后期执行中,被执行人焦某某分三次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共计元后,便不再按期履行。吴桥法院采取了许多执行措施都没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沧州中院、省院、最高院相关部门多次信访,吴桥县法院对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向申请执行人耐心做释明工作,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向沧州中院递交提级执行申请,沧州中院指定泊头法院执行此案。 该案于8月10日在泊头法院立案执行,在经过“八查两报”程序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被执行人焦某某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员吴洪深感到压力重重,多次前往吴桥县联系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支书请求协助寻找被执行人焦某,并到本村及周围的村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联系焦某某的家属进行沟通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吴洪深在不断深入的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家开有一个超市,超市通过烟草公司的网站批发香烟进行售卖,这个网站需要绑定银行账户,支付烟款,并且账户不能更换。执行员吴洪深便把查询出来的每一个账户都冻结。在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焦某某的前妻考虑到冻结账号对超市经营的影响及焦某被列为“老赖”对孩子的不利影响,主动联系泊头法院,同意和解,愿意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王某某剩余的欠款本金。吴洪深又就利息和申请人王某某做了大量的说服沟通工作。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几次沟通,最终申请人王某某表示愿意放弃剩余的利息,达成和解。8月24日完成交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拿到了多年的欠款元,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4天,该案圆满结案。 从一度陷入僵局到案件有了转机,这是吴洪深不懈努力的结果。14天的时间,数次的从泊头到吴桥往返,来来回回做双方工作,无数次的电话联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电话早已熟记于心,其中辛苦他只字未提,只是倾尽心力,默默地付出着。 来源:市法院 编辑:陈涛李响 编审:勾建华崔金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