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53号,见附件),应急管理部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更新,为做好我市相关证书式样更新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新版证书,旧版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停止核发,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到期复审后,经复审合格后统一核发新版证书。 二、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PVC卡实体证书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新版证书实行全国统一查询,可直接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