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12月29日星期二

限行尾号: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含外埠车辆)

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泊有关单位:

经沧州市气象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8日起以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较好,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沧州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2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于预警解除后1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联系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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