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12月8日,郝村镇一村民刘某违法在田间焚烧秸秆,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12月8日14时许,郝村镇露天禁烧工作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村民刘某正在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为避免火势蔓延,造成火灾,给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造成更大危害,巡逻队员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把火扑灭,并将其带回调查。 经询问,刘某对其违法焚烧秸杆的行为供认不讳。郝村镇派出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郝村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刘某做元罚款处罚。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阅读原文发布招工求职房屋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