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泊头职业学院(更名后为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泊头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

  办学层次:专科

  泊头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年建校的直隶省立第九师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曾被誉为“沧州黄埔”“中师明珠”。学院占地亩,学院教学科研环境优越,绿化率达40%以上,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级绿色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等教学机构。招生专业13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子商务专业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到60%,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沧州市拔尖人才5人。

  一、单招专业:

招生专业见下表,具体以河北省教育厅审核后的专业为准。

二、收费标准:

师范类专业学费:元/年;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其他专业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

三、招生对象:

参加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四、录取规则:

1、我院将根据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录取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2、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4、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如有一项0分,取消录取资格。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被我院相同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年4月1日至2日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然后按要求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六、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泊头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邮编:

  - 

  网址:   官方

供 稿:招生就业处

 责 编:韩 冰   

审 核:郝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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