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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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

问题(第十三批)的核查处理情况

年6月13日,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三批),共14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1个涉及所有县(市、区),其余个性问题涉及吴桥县、泊头市、任丘市、沧县、河间市、黄骅市、运河区、新华区、沧县和吴桥县2个案件为带“*”号的重点案件。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吴桥县桑园镇第四屯村南3公里处顺达化工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排京杭大运河,村民饮用水已现红色。曾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未解决,此案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吴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6月14日上午8点,县委书记张长瑞、主管副县长孟凡强、环保分局局长贾荣忠对交办案件进行现场核査。6月14日上午10:50,政府县长崔炳甫、副县长孟凡强召集吴桥县环保分局、水务局、建投公司、监察局、桑园镇政府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调查、核实、处置等相关工作。经查,第四引水渠水质呈淡黄色。吴桥县环保分局立即与沧州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并委托其来现场对渠内水样进行取水监测,经监测,水质指标PH值7.29、COD毫克/升、氨氮24.2毫克/升、苯系物未检出。针对水质COD、氨氮指标超标问题,委托了沧州市科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加药治理。目前沟渠内生活废水已经治理完毕。吴桥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生活废水源头和吴桥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排查,吴桥顺达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封闭管网进入县城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吴桥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不存在举报内容说的不经处理直排京杭大运河。村民饮用水为自来水,不存在饮用水已现红色问题。第四引水渠内废水来源于桑园镇北街、西街及杂技大世界等周边居民生活废水。由于沟渠内生活废水水质COD、氨氮超标,故定性为部分属实。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泊镇西堰村村民崔振营、崔振台擅自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举报人村南1亩多耕地内。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丙林带领泊头市国土局、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举报中实际地址为泊镇齐堰村,经实地核查,未发现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村南1亩多耕地内的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议论堡乡邢村村西无名洗涂作坊,洗涤废水直排厂内渗坑,污染地下水。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议论堡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交办问题中所反映的议论堡乡邢村村西无名洗涂作坊,位于任丘市议论堡乡邢村村西北,负责人张宗远,占地平米,主要产品:聚酯纤维;主要原料为:聚酯毡废料;工艺为:聚酯毡废料—浸泡—粉碎捣绒—成品。该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6月13日,任丘市环保分局联合议论堡乡政府环保所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5台破碎机正在生产,废水主要是浸泡原料产生,排入厂区内水泥池循环使用,无外排现象,当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由电力部门对变压器断电、摘表,限期拆除设备,逾期将强制取缔。6月14日,任丘市环保分局联合议论堡乡政府再次到该厂检查,生产设备已拆除。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交河镇白官屯村村北赵飞砖窑,燃煤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荣霞带领环保分局、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该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名为泊头市赵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泊头市交河镇白王庄,厂址东侧为道路,西、南、北侧均为空地。法人代表赵飞,年产万块煤矸石、建筑垃圾、炉灰一次码烧大断面隧道窑多孔砖项目,年10月17日通过泊头市环境保护分局审批(泊环表〔〕号),年5月31日通过泊头市环境保护分局“三同时”验收(泊环验〔〕号)。年6月16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分局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PWX---17,有效期至年6月15日。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箱式给料机5台、强力搅拌机1台、双级挤出机1台、皮带传送机1台、强力对辊机2台、分坯系统1台、自动码坯系统1台、干燥焙烧隧道窑三条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一套等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原辅助材料为:天然气、煤矸石、建筑垃圾、炉灰渣、河道淤泥。主要生产工艺为:原辅材料筛选搅拌—陈化—挤出—切条—自动码坯—干燥—焙烧—成品。年6月14日,泊头市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两条干燥焙烧隧道窑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现场试纸检测脱硫循环水pH值符合环保要求,自动加药设施正在运行,数据符合环保要求;破碎设施处于闲置状态;现场发现部分物料苫盖不到位。6月15日委托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四项污染物进行监测。6月19日,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超标。泊头市环保分局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下一步泊头市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频次,确保各排污节点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大褚村乡白芦庄村村南南汪老院子地排水沟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至今无人清理。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连夜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大褚村乡白芦庄村村南南汪老院子地排水沟内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该举报不属实。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进行了公示。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沙洼乡后巩村河间工程队,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在村窑坑内,污染周边环境。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布置,亲自督导,立即责成河间市环保分局和沙洼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为沙洼乡后巩村西砖厂窑坑,是后巩村砖厂取土形成的大坑,该砖厂年已被强制关闭。年河间市政府决定对全市12个砖厂废弃地进行土地复垦。年2月1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河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沙洼乡后巩村砖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进行立项(沧国土资恳函〔〕1号)。该项目区总面积13.公顷,新增耕地13.公顷,预算总投资.78万元。河间市国土局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河间市瀛州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并于年12月份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河间市瀛州建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进行施工(土方回填,土地平整项目施工监督、检测由河间市监理公司监理;项目验收由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在项目建设完工后进行验收。年6月14日,河间市政府副市长马占芳和环保分局、沙洼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举报问题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正在进行土方作业,未发现窑坑内存有生活垃圾,但在窑坑底部有部分建筑垃圾裸露。经咨询河间市国土资源局,河间市国土资源局给与答复意见: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之规定和项目规划设计,该土地平整项目工程完工后,农田土体厚度达到50CM以上即到达要求,表层土壤以下允许用建筑垃圾填实。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黄骅市城关镇卞孙村村南黄万铁路卞孙村段,火车噪音扰民严重。接到交办单后,黄骅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见朔黄铁路公司负责人,并进行现场勘查。经查,经过黄骅市城关镇卞孙村的铁路有两条,分别是黄万铁路和神华铁路,距离卞孙村0米和米左右,符合铁路防护距离要求,影响较小,基本属实。为把影响降到最低,黄骅市政府要求朔黄铁路公司立即采取减少过往火车鸣笛频率、鸣笛时间、夜间鸣笛次数等措施,并就下一步降噪处理拿出具体整改方案,确保达到环保要求,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企业已安排整改,下一步,黄骅市将持续督导确保达到整改要求。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石门桥工商局东南米处广龙铝业,气体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水直排厂外东侧渗坑。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园区管委会对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名称为任丘市广龙铝业有限公司,产品为铝型材,生产设备有:挤压机3台、棒炉3台、时效炉1台、氧化生产线1条、喷涂生产线1条,生产工艺为:铝棒—加热—挤压—时效—氧化(喷涂)—成品。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安装了pH、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已办理环评手续,通过了三方专家验收,现处于验收公示阶段。6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査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和废气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记录齐全,其污水经治理后,通过管网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但存在厂区脏乱差和涉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当即要求企业整改到位。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大官厅村北侧工业公司电镀厂,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大官厅村村西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沧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大官厅乡政府工作人员连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大官厅乡工业公司电镀厂,现更名为沧县信达电镀厂,位于沧县大官厅村北,法人代表:高洪山,营业执照:60018。年8月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立项,年4月通过沧州市环保局审批,年2月通过沧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现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已过期。该企业因整改进度缓慢,沧县环保分局与大官厅乡政府联合电力部门已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镀药液槽内部分残留药液未完全收集,产生刺鼻气味。沧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对残留药液彻底清理收集。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大官厅村村西(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进行了巡查,在村外西北角发现一处垃圾堆,体积约3立方米,现已清理完毕。该举报属实。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四合社区后院私人养殖场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高度重视,责成水月寺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四合社区后院私人养殖场系一户居民在自家院外用纱网做围挡,散养了8只鹅,3只鸡,5只兔子,不属于养殖场。为消除家禽粪便臭味和家禽叫声对周围居民的滋扰,工作人员对该户居民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该户居民已将饲养的家禽处理完毕,围挡正在拆除中。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凤化店乡前枣园村村西冯恩利和冯玉清两家橡胶厂,生产时粉尘污染,恶臭扰民;村南米处冯宝丽,冯宝军,冯宝廉3家塑料加工作坊,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此案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政府县长李军强带领沧县环保分局、风化店乡政府、电力等部门有关人员连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沧县凤化店乡前枣园村村西冯恩利橡胶厂实际为沧县海舰橡胶制品厂,法人庞海建,年9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县环保分局审批后建厂(沧县环评书〔〕12号)。营业执照注册号:65。年生产能力约00吨再生胶。主要生产原料为废旧橡胶。主要生产设备有电加热导热油炉、脱硫罐、开炼机、精炼机、密炼机、废气处理设施1套。工艺流程为:原料—脱硫—密炼—开炼—虑胶—精炼—成品。企业采用电炉加热,脱硫废气采用缓冲罐+一级冷凝+二级冷凝+水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原料及产品。该企业未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沧县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责令该企业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进行生产。该举报属实。

经核查,冯玉清橡胶厂实际名称为沧县聚鑫胶沫厂。法人:冯书耕,营业执照注册号:。年7月份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建厂。审批文号为沧县环评〔〕14号,年9月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并于年10月办理《排污许可证》,号码为:PWX---17,有效期为年10月至年10月。年产橡胶粉吨,原料料为废轮胎吨。主要生产设备有胶粉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为:废轮胎—破碎—震动筛选—装袋—成品。主要治理工艺:集气罩+沉降室+光氧催化设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査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原料仓未完全密闭,降尘室未密闭。现场已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该举报属实。

经核查,冯宝丽尼龙颗粒、冯宝军尼龙颗粒厂、冯宝廉尼龙颗粒厂,在风化店多政府在年5月份组织的违法企业清理中已采取断电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主要设备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该举报不属实。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纸房头乡大白洋桥一村南南排河旁无名养牛场(存栏40头),养殖污水直排厂外南侧南排河河道,污染河流;养殖场周边多家铸造小作坊,使用燃煤锅炉,粉(烟)尘污染严重。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沧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沧县畜牧局工作人员与纸房头乡工作人员连夜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该无名养殖场为岳桂华所有,建于2年,现养马25匹、牛1头。岳桂华有耕地60亩,所有牲畜产生的粪便均用于自家种地,现场未发现粪便和污水,岳桂华承诺秋后搬迁或卖马。在该养殖场周边共有两家铸造厂,分别为沧州斯科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沧州市瑞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一、沧州斯科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岳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50922T。该企业年7月通过沧县环保局审批建设,年7月通过沧县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主要产品为球墨铸件,主要原辅材料为球磨铁以及废旧钢铁。主要生产设备为电炉、抛丸机、钻床等,生产工艺:球墨铁—电炉熔化—浇铸—退火—清砂—半成品—机加工—成品,生产中无燃煤锅炉。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电炉熔铁以及抛丸时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二、沧州市瑞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瑞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6338B。该企业年6月通过沧县环保分局审批建设,年7月通过沧县环保分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主要产品为球墨铸件,主要原辅材料为球磨铁以及废旧钢铁。主要生产设备为电炉、抛丸机等,生产工艺:球墨铁—电炉熔化—浇铸—清砂—成品。生产中无燃煤锅炉。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电炉熔铁以及抛丸时产生的颗粒物,但该企业的除尘设施未建成。

现场检查时上述两家企业均未生产,在调查中发现沧州瑞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的排污许可证已过期,以及治污设施未安装的违法行为。该举报属实。

编号D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与清池大道交口东南角广告牌后存在私人养羊现象(4只左右),粪便无人清理,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高度重视,责成南大街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民族路社区辖区内总人口人,回族占人口总数的90%,因有给逝世的家人在每年的忌日宰羊的习俗(俗称乜贴羊),所以有的居民因生活原因在家养乜贴羊卖。西王家宅马雪云老人家里养了5只这样的羊,因没有足够的空间养,所以把羊存放在了解放路与清池大道交口东南广告牌后。南大街办事处、民族路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给马雪云老人做思想工作,马雪云老人已经把羊全部卖掉,广告牌后的垃圾也已清理干净。

编号X13000006,群众反映沧州市及各县河道,铁路和公路侧,废品收购站,加油站及高压电线等处堆积大量垃圾;建议对农村厕所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改。接到此交办单后,沧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下发《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三批第十四个(编号X13000006)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统一部署、统一核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3月至6月沧州市政府开展了环境卫生治理“提升月”、“攻坚月”两次活动,解决各县(市、区)长期存在而不能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实现“三无”“三消灭”(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无残垣断壁、无有碍观瞻的建筑;消灭垃圾片、垃圾坑、垃圾河)。此次环境卫生治理提升行动,坚持“属地管理、统筹推进”,按照“清、拆、建、管”的总体要求推进,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强化措施,达到治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现象,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一些地方、一些区域仍存在垃圾清理标准不高和后续整理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集中力量攻坚,保证全面排查、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加大对零散垃圾的处置力度,对新产生的垃圾自行安排清运至临时垃圾收集点,确保日产日清;加大对辖区内水系的清理力度,全面清理水系杂物。在垃圾清运完成后,对河道两侧的杂物进行清理,设置统一的围挡,保持整洁整齐的效果;继续加大对路障、违章建筑、残垣断壁的清拆力度;对村庄杂物、农机具等堆放进行整治,做到既美观又方便使用。对村庄清理出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或绿化、硬化,或建小菜园,对破损的街道、边沟及坑塘沟渠进行修整,防止垃圾再次积存;突出抓好农村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专班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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