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白癜风的中医院 http://m.39.net/pf/a_5207193.html 警告:本文仅供法律研究学习! 一、提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留言日期:-04-15 因机构改革后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流动性大,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人员较少,在实际执法中,人员不能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相关要求,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否能够使用当地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2、没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件的执法人员能否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如不能下达监察指令书,是否可以用执法文书中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代替? 二、回复 1.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行政处罚分工,请查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40号)。 2.不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人员不能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3.《责令改正通知书》不能代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04-17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