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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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住建局关于购买住房的风险提示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泊头市住建局提示广大市民,在住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2、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所有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将相关款项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属于商品房,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不能购买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售房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6、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于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市民不听劝告购买“五证不全”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政府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二、在购买二手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选择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

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行为。建议市民不要轻信、参与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实际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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