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公共交通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形象,现通告如下: 1.驾驶员需着装整洁,用语文明,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2.保持车内整洁,车况良好,车身广告符合行业要求。 3.驾驶员行车时要系安全带,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吃食物。 4.出租车必须打表运营,主动出具发票,不宰客、不拒载。 5.严禁出租车随意停车和随意调头揽客。 6.严禁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运营;严禁公交车随意变道、随意穿插、不按站点停靠。 7.严禁黑出租车非法运营和异地出租车长期滞留我市运营。 通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以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同时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 举报-(24小时电话) 泊头市人民政府 .7.20 编辑:田志锋 编委:崔金明 编审:褚祥虎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