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根据沧州市大气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2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非营运车辆自1月2日(7:00-20:00)限行2个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限行提示年1月2日星期四 限行尾号:1和6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限行范围:国道(不含)以西,北环(不含)以南,永安大街(含)以东,胜利路(含)以北合围区域 禁限行车辆种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点击阅读原文发布限号提醒神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