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缓解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紧张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66号)要求和《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冀人社函〔〕号)以及《沧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沧人社字〔〕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选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录工作以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录用、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届、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 三、见习单位以及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具体信息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要求: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2.有较高的知识素养及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工作积极。 (二)报名时间:年8月23日-8月31日 (三)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见习人员报名,此次选录报名主要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有意想参加见习的青年可通过扫描公告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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