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泊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2名被告人私自处理和销售废旧机油桶、树脂桶、油漆桶等化工桶,污染环境,分获拘役三个月至五年零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赔偿环境修复费用6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通过上述污染环境案的审理,罪犯一一获刑,给人们警醒,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破坏环境国家追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大多数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在此也提醒着人们不能私自处理和销售废旧机油桶、树脂桶、油漆桶等化工桶,污染环境必定追责。通过上述案件的审理,更让广大公民明白,保护环境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望广大公民多学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知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造福子孙。 泊头法院将继续充当环境保护卫士 用法律的武器为国家的青山绿水保驾护航 供稿:常青 原标题:《泊头法院:充当环境保护卫士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