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培训项目

安全三类人:企业负责人(A本)、项目负责人(B本)、专职安全员(C本);

建筑八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监理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劳务员、测量验线员;

考核证书:土建预算员、安装(水暖、电气)预算员、合同员;

执业资格:二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

学历教育:中专、专科、本科;

建委特种作业: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司机(T-塔司、S-外梯、W-卷扬)、起重设备拆装工(塔拆、梯拆)、吊篮安装拆卸工、信号工;

应急局特种作业: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工、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实验、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市场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工业锅炉司炉G1、电站锅炉司炉G2、锅炉水处理G3、电梯修理T、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叉车司机N1等;

建委中级技工:砌筑工、管道工、木工、抹灰工、钢筋工、通风工、焊工、混凝土工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报考人员条件:

(一)初学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在特种作业培训单位通过初次取证培训;

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复审条件:

1.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在特种作业培训单位通过复审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3.本人近期1寸白底、非红上衣、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

(四)、已开设的全部特种作业类别:

(五)、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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