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泊头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 2.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3.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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