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湿疹医院地址 http://m.39.net/pf/a_9150659.html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修改口头遗嘱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专家认为,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其中继承编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01 满足多样化需求 从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亮相,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现行继承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特别是针对民众关心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等问题给予回应,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一些空巢、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应运而生。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让这类老人有了“老有所依”的法律保障。 根据现行继承法,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此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意味着,社会化的家庭养老或将成为未来养老产业的新方向。 02 注重体现真实意愿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人想更改曾经立下的公证遗嘱内容,只有前往公证处才能进行更改。 因为根据现行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条规定,给一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造成了更改遗嘱的不便。 为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草案同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也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一大特色。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有专家指出,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保障了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但在继承人相关行为“情节严重”的标准上,以及“确有悔改表现”的判断上,法律应进一步严格限定条件,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有专家建议,在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个人财产和可继承遗产显著增加的背景下,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有必要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和法定继承顺序等方面继续完善。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本文摘自法制日报,如有任何侵犯版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及时修正并删除。 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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