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严查包括人身伤害在内的各类问题。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开发区文教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各幼儿园: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人身伤害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沧教明电[]34号)、《关于严格实施六规范全面加强幼儿园管理的紧急通知》(沧教基[]38号),为确保幼儿园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市教育局决定,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开展市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在册公办、民办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一)园所规范管理 1.组织机构办园资格 幼儿园名称符合法律法规。 不得冠以“国际”、“全国”、“中华”、“双语”、“艺术”等字样,幼儿园对外用名必须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名称一致。幼儿园设立符合三段、两基、四独立要求。 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人,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幼儿园定期年检且合格。民办园证件:《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物价备案表》、食药监或卫生监督所《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幼儿园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免税登记》等证件。公办园证件: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食药监或卫生监督所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 2.园舍设施设备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制度。建立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幼儿园园舍应符合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工作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自救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园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却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3.队伍建设与管理 配足配齐教职工。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收托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各岗位均应取得任职资格。 园长:教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卫生保健人员:医师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炊事人员:岗前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教职工健康卫生:具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炊事人员上岗前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年参加1次健康检查;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4.卫生保健与膳食管理。 建立卫生保健十项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记录、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设有儿童观察床、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有消毒剂、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建立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分析、评价,反馈家长。 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建立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幼儿园环境卫生及预防性消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扫、检查、消毒。 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设置区域性的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有专人管理。 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采购和验收记录。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 6.教育教学管理。 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禁止教拼音,提倡阅读活动。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二)园所安全工作 7.会议、文件、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上级有关安全稳定会议、文件精神在传达传达和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职责。学校是否与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家校安全公约并留档备查。 8.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幼儿园是否有安全稳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管理并完成专管人员双注册工作。安全稳定管理、防范、应急救援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档案管理是否科学、规范,齐全、完整。学校是否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并划分了6个以上安全管理网格。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做到“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重点检查学校每天、每周、每月的隐患排查登记情况、整改情况) 9.交通安全情况。 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制度、车况、年检情况及是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员驾驶资格及年审情况;交接幼儿制度是否完善,学校门前交通安全隐患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等。 10.消防安全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过期或损坏,配置是否齐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巡查和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等。 11.治安安全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相关安全管理规范的熟知程度和落实情况;实行校园24小时封闭管理及学校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情况等。安保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如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保安或门卫,是否配备钢叉、橡胶棒、催泪瓦斯、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是否按要求配备监控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12.建筑设施安全。 校舍、在建工程、操场、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的设计和体育设施安全情况。将对学校教室、宿舍、各类实验室(仓库)、微机室、电教室、多功能厅、食堂、配电室、会议室等场所用电、用火、用气及操场设施、树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煤改气、煤改气的食堂及取暖锅炉是否派专人负责,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等。 13.卫生和饮食安全。 幼儿园食堂、食杂店(指寄宿制学校)经营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对外承包的违规现象。食堂管理及食品购买、储存、加工、留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晨检和午检,给幼儿喂药、打防疫针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卫生消毒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是否合乎要求;学生饮水安全管理情况等。 14.安全教育及培训演练情况。 是否按要求开展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是否按要求进行教职员工全员培训考试,教职员工是否按照要求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是否重视教职员工及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是否按照要求将有心理异常、有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的人员调离教师岗位。 15.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各种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情况。 (三)园所师德建设 17.有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有师德建设近期工作目标及长远规划;积极开展师德工作研究;校规、校训、教师行为规范等各项规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便于全体教职工遵循。 18.师德学习、教育制度健全,有时间和措施保证,每学年的学习内容、活动、考核有计划、有要求。学习内容涵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及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 19.师德建设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有活动日程和具体安排。 20.认真开展师德考核工作,对每位教师师德状况底数清楚,有分析说明,对师德表现较差的教师有提高办法和具体帮教措施;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1.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范标准,记载详实。 三、督查形式 听取县(市、区)汇报,实地查看幼儿园环境、资料,与幼儿教师座谈,问询幼儿。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拉网式排查,逐园指导开展自查、整改,并形成全县自查工作报告。 2、市教育局分组对全市幼儿园进行抽查,对薄弱地区和民办园进行重点督导。其中城区(含县城)检查3所(重点民办园),抽取1个乡镇检查3所(乡镇中心园必查),近期出现伤害幼儿事件的园所必查。抽查12月6日前完成,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报市局基础教育科。 沧州市教育局 年12月1日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严格实施六规范 全面加强幼儿园管理的紧急通知 沧教基38号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高新区、开发区文教局,市直幼儿园: 近日来,多地先后出现伤害幼儿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些事件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仍然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规范审批行为 (一)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举办幼儿园应遵循先审批、后开园的原则。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举办幼儿园。对已登记注册但园舍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等标准的,应立即停止办园,并限期整顿,整改不到位不得开园。 (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按政策予以关停。 二、规范教师行为 (一)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1号)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城区幼儿园每班应配备“两教一保”,过渡期内,农村幼儿园每班至少配齐两名教师。 (二)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园长必须具备园长任职资格,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保育员必须具备保育员资格,任何幼儿园不得聘用无资质的相关人员。 (三)塑造良好师德。严格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加强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不得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言行,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规范保教行为 (一)科学保教全面发展。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一日活动,切实提高活动的有效性,落实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杜绝“小学化”倾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严禁提前教授汉语拼音、汉字读写、数字运算等违背学龄前儿童成长规律与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行为。 (三)严格落实《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原则上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园中班,确因教育研究需要,开展保育教育实验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规范收费行为 (一)严格收费备案制度。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应及时到发改委进行收费备案后方可进行收费,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没有进行收费备案的幼儿园不得私自收取保教等相关费用。 (二)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代收的伙食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做账,按月结算,按月公布,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 (三)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按照《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收费,任何幼儿园不得违规收费,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五、规范安全行为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防范于未然。并做好家园沟通,做好家长、幼儿的安全教育指导工作。特别是校车、消防等方面规范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二)确保园舍建筑安全。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幼儿园必须确保园舍建筑符合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并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三)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按要求开展晨检和日间巡查及预防消毒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保健资料的记录和信息统计。执行厨房操作要求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家长提供的药品要按时、按量让孩子服用,做到专人管理,有登记、有记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六、规范监管行为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强化准入管理,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基本运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年11月28日 来源:沧州市教育局网站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