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实际效果,富镇政府联合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镇派出所、电管站等镇直部门,对全镇企业、门店、镇区街道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严查“散乱污”企业。所有铸造企业和除尘企业必须保证除尘设施齐全、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于手续不全、无环评证件、肆意排污的“散乱污”企业,立刻停产整顿,并按照“断水断电、清材料清产品清设备”的原则予以取缔。 二是坚决拆除违法违禁燃煤锅炉。对镇内各企业,沿街饭店、旅馆、美发店,馒头房、包子铺、馃子摊等,燃煤锅炉和炉罩全部取缔,做到“断水断电,烟囱倒地、锅炉移位、管道断开”,禁止存放散煤,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 三是保持企业、门店内外部整洁。要求工业企业院内各种原料、辅料和废料,规则堆放,并且全部入棚、进仓或苫盖,沙堆、煤堆要确保24小时苫盖。严禁露天电气焊、切割等“散乱污”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喷漆喷涂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镇区、沿路环境卫生清理。组织专门队伍对镇区街道、门店进行清扫,垃圾清运,坚决杜绝焚烧下脚料等各种冒黑烟现象。 文章来源:泊头力量 泊头力量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