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在沿街规划设立设置公共停车位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停车泊位不足问题,让市民避免停车难一事,但有很多商家却为了让自己的顾客停车方便,私自设置障碍不让他人使用。这不仅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停车,同时也给很多行人和市民的正常通行造成了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也就是说,对于在道路上规划出的公共停车位,相应店面人员无权制止正常停车行为。 公共停车位,就是任何时间、任何市民均可在这些公共停车位上泊车。强占停车泊位是一种将公共资源私有化的行为,严重浪费了城市停车空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影响了市容市貌和文明城市创建,损害了泊头的良好形象。对于私自乱占停车位的行为,市民可及时举报。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对于举报属实的进行严肃处理,让公共停车位切实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用。 我们也希望沿街商铺店主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因为一己之私给他人带来不便。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