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年正月十六“遛百病” 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泊政通告〔〕4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打赢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特通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政府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全省范围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统一部署,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禁止年正月十六“遛百病”等公众聚集性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通知每名干部职工不参与、不聚集、减少外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通告》通知到辖区每名群众。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律不得参与“遛百病”等公众聚集性活动,并要做好家属、亲友工作。届时市政府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管控,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特此通告。 泊头市人民政府 年2月4日 泊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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