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点击泊头资讯   井陉矿区纪委通报了井陉矿区政府办原主任科员张建平在人防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年12月至年5月,张建平任井陉矿区政府办主任科员(负责人防办工作)期间,矿区五个房地产项目共计欠缴易地建设费.万元,直到年12月全市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前,欠缴的异地建设费一直未收缴到位,后于年5月31日,将欠缴的异地建设费收缴到位。张建平在收缴异地建设费工作中履职不力,年6月,张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井陉县纪委对外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基层典型问题↓↓↓

  1.井陉县吴家窑乡白土坡村党支部书记齐秀江、村委会计齐翠庭履行职责不力、弄虚作假,致使扶贫项目未见效益,造成扶贫资金浪费问题。年,白土坡村在实施白芷药材种植扶贫项目中,由于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药材销售工作不力,导致大多数种植户无收益。年,该村在实施肉羊养殖及配套扶贫项目中,设立账外账,使资金失去监管,造成亏损,齐秀江、齐翠庭还存在通过多记、虚记借款方式领取误工补助问题。年10月,齐秀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齐翠庭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井陉县微水镇南良都村党支部组织村党员干部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年7月9日至12日,南良都村党支部组织部分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20余人,赴陕西袁家村考察学习风情小镇建设,期间游览了与考察学习无关的西安明城墙、山西壶口瀑布等景点,共计支出元。年4月,李贵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山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案例↓↓↓

  1.平山县残联原副主席杨志广套取培训资金结算招待费问题。年1月,平山县残联时任副主席杨志广安排工作人员通过到培训酒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结算该单位招待费用。杨志广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年3月,县纪委给予杨志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山县水务局小觉水电站原站长付海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1月至年8月,付海兵在任小觉水电站站长期间,每逢节假日给在岗职工发放生活补助,并以虚列临时用工的方式在工资发放表中变通列支。付海兵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4月,县纪委给予付海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山镇川坊村党支部书记齐海红超标准操办儿子婚宴问题。年2月23日,齐海红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超过规定桌数。年4月,县纪委给予齐海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甸镇寒虎河村原支部书记薛进芳违规接受宴请及高消费娱乐问题。年7月,时任村支部书记薛进芳接受项目开发商宴请,并到营业性歌厅唱歌。薛进芳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年4月,县纪委给予薛进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平山镇范西冶村原支部书记张二包、原支部委员范海海、原副主任张文堂超标准列支招待费问题。年至年,范西冶村超标准列支食品、烟酒、饭费等招待费共计19.64万元。对以上问题,张二包、范海海、张文堂负有直接责任。上述3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4月,县纪委给予张二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范海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文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6.两河乡西李坡村支部书记任四门占用村集体车辆为己营利问题。年3月至年2月,村支部书记任四门私自将村集体车辆作为自己承建工程的施工用车,未向村集体交纳任何费用。任四门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12月,县纪委给予任四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无极县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无极县南流乡卫生院副院长魏贞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南流乡卫生院安排魏贞立和院感科科长张某二人在一间办公室共同办公,该办公室面积为12.04平方米。但实际由魏贞立一人使用,办公用房超标3.04平方米。年3月,魏贞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无极县水务局第三水资源税管理办公室主任底士华骗取财政拨付旷工人员工资用于个人及科室支出问题。年1月至年12月,底士华私自同意该单位工作人员赵某在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情况下不上班,并将财政拨付给赵某两年的工资.4元中,从中支取元用于个人汽车加油维修、科室饭费、以科室名义看病人、丧事礼金等支出。年5月,底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无极县原卫计局办公室主任刘海波私车公养问题。年1月,刘海波因私事借用朋友尹某捷达车,在县城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元,在开具发票署名为无极县卫生监督所后违规报销。年6月,刘海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无极县北苏镇史村党支部书记赵军海、村委会主任赵拴江、党支部副书记赵彬、支委赵国强违反廉洁纪律公款吃喝问题。年-年,经上述四人研究同意,先后通过虚报办公桌椅用品元、庙会费用元用于支付饭费、烟酒礼品等。年,由赵军海、赵彬经手,违规将代征个体工商户税费元用于支付饭费、花圈炮等。上述四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赵军海、赵彬、赵国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北苏镇按程序对赵拴江作出相应处理。

  5.无极县里城道乡西大户村党支部书记赵换祥、西大户村报账员赵破中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经该村两委班子研究同意,年至年,该村以召开党员大会名义,先后6次给全村党员、军烈属及退伍军人发放茶叶、白糖等,并将上述费用元在村财务账内列支,其中年元以施工费名义支出。年8月,赵换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破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无极县民政局丧葬管理所所长殷超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年至年,该所先后列支13笔共计元招待费,用于工人施工及会议人员就餐等非公务接待,造成单位资财浪费。年8月,殷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无极县南流乡彭村党支部书记张同振违规报销汽油通信费用问题。年至年,张同振在任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兼任村出纳,违规将个人在工作中产生的油费话费元变通名目报销,张同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张同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无极县北苏镇东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强违规发放礼品问题。自年开始,该村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同意,每年底向村全体党员发放不锈钢水壶、米油等慰问品,其中年合计元、年合计元、年合计元,赵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赵振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无极县里城道乡祁村党支部书记杨静、村委会原主任骆青江违规套取打井补助款报销招待费用问题。该村将年上级拔付的打井补助款7万元用于三眼农用井支出,实际支出元,其余元用于冲销上级饭费、烟酒等支出。年10月,杨静、骆青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0.无极县郝庄乡东中郝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中祥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问题。年以来,东中郝庄村以支出清理垃圾、环境整治用工等名义,先后列支吃喝招待及烟酒礼品等共计元;年至年,张中祥共报销汽油费用.46元,且部分票据以清理垃圾用工等名义列支,张中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2月,张中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1.无极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原所长高会敏违规使用公车、公务加油卡问题。年,该所在元旦、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未按规定将冀AMZ斯柯达公车进行封存,且没有落实派车单等审批程序,并让士官丁某在年10月1日用公务加油卡给个人车辆加油。年5月,高会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

秦皇岛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管理处原处长王天学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问题。年3月,王天学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期间,同意该处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王天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王天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处长职务。

  2.秦皇岛市海港区畜牧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秦宝林违规发放福利、在下属单位列支有关费用等问题。年,海港区畜牧局违规发放福利共计30.35万元,经时任局长秦宝林审批后在下属单位列支。年1月,经秦宝林批准,海港区畜牧局两次在其下属单位列支洗车费、职工加班餐费和招待餐费共计元。年5月,秦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3.秦皇岛关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企)经理刘海泉公车私用问题。年5月31日晚,刘海泉驾驶公务用车到朋友家打麻将娱乐。年7月,刘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卢龙县公安局原政委孟祥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1月,孟祥锐在其子举办婚礼时,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元。孟祥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月,孟祥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秦皇岛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张秋艳借公务考察之机到景点游玩问题。年11月,张秋艳赴外地考察学习期间,到景点游玩,并违规在司法局报销差旅补助费和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年3月,张秋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衡水

饶阳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1.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王建文等人违纪案。6月17日,经群众举报,发现我县行政审批局在群众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业务中存在让群众多次跑办、核准难通过、落实政策规定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经查,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违反“宽进、快办、便民”等具体审批服务要求,一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不同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要求不一致,致使当事人来回“跑腿”受“折腾”。二是服务引导不到位,导致当事人五次往返,企业名称才“审核通过”。业务系统升级暂停使用,既未张贴公告,也不向办事人解释说明,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三是落实限时办结政策“有名无实”。四是落实精简证明事项不到位,存在变相提高审批门槛,增加群众办事负担。五是服务监管不到位。明知“有偿代办人员”长期霸占窗口、干扰群众办事秩序,未及时采取监管纠正措施,致使当事人历时5个工作日9次跑办才把营业执照办成。

  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跃乾,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刘永楞,审批二科科长王建文、科员王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给予李跃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永楞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王建文撤职处分,给予王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王同岳镇寨子村村委委员白占吉强扣他人车辆、勒索钱财案。年5月19日,白占吉以轧坏本村公路为由,强行将外村一村民用于拉土的翻斗车扣留在该村远景雕塑厂院内,并向其索要修路费用。后经他人说和协调,该外村村民交给白占吉1万元现金,将翻斗车开走。白占吉拿到钱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白占吉被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依法罢免其村委委员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五公镇北官庄村党员赵军光污染环境案。年6月到8月,五公镇北官庄村党员赵军光在该村村南开办镀锌厂期间,指使该厂工人将镀锌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房附近未作任何防渗处理的排水沟和大坑内。经土壤成分检测,珞含量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倍、锌含量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2万倍。赵军光涉嫌污染环境罪,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已由县公安局逮捕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4.饶阳镇官佐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桂贞、党支部副书记范业博等人考察不细、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案。年4月,饶阳镇官佐村村民范公园被该村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随后年6月,范公园因参与马屯工业园区阻拦施工、打架斗殴,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年5月,范公园发展为预备党员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范桂贞没有按规定到相关部门了解其违纪违法问题,签字同意范公园转为预备党员,该村党支部副书记范业博、党员魏东温作为范公园入党介绍人,都对其表现予以肯定并介绍其入党。三人考察不细、把关不严,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

唐山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环保领域违纪典型案件↓↓↓

  1.古冶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连奎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6月,金山新城胜利道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中雾炮车闲置,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整治要求。古冶区政府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力,巡查工作不深、不细,执法不严,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督查发现,对我市造成不良影响。刘连奎作为分管副区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刘连奎政务警告处分。

  2.古冶区副区长李卫民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市生态环保专项巡查组对位于古冶区的相关企业落实减排限产管控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企业违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存在实际停产比例超过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停产等问题。李卫民作为分管副区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李卫民还存在其他履职不力问题。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卫民政务记过处分。

  3.滦南县副县长李克军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3月,省大气办督查发现滦南县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达到减排比例,对其进行了通报。年6月,市生态环保专项巡查组对滦南县相关企业落实减排限产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滦南县宋道口镇博峰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批复、无项目验收、无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以及滦南县京东建材有限公司、滦南县军星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停产等问题。李克军作为分管副县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克军政务记过处分。

  4.滦州市副市长张雪峰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6月10日,市生态环保巡查组发现滦州市辖区内唐山增益水泥有限公司、滦州市兴隆钢铁公司2家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停产问题。6月17日,发现冀翔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停产问题。张雪峰作为分管副市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雪峰政务记过处分。

  5.开平区副区长黄辉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6月17日,市环保指挥中心检查发现开平区阳光陶瓷、华丽陶瓷2家企业在停限产期间违规生产。黄辉作为分管副区长,未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安排部署,致使区所属部分企业未落实停限产工作要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黄辉政务警告处分。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全成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9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辖区内陶瓷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决定关停淘汰一批陶瓷生产企业。被列为关停企业的唐山金方圆骨质瓷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计划关停,年3月被省大气办督导检查发现。赵全成作为高新区关停总工作组组长,部署落实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赵全成还存在其他履职不力问题。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赵全成政务警告处分。

  7.玉田县副县长张云峰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年10月28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唐山前进钢铁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规定停产,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我市造成不良影响。张云峰作为分管副县长,未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安排部署,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云峰政务警告处分。

乐亭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乐亭县新寨镇流智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戴克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新寨镇流智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戴克生,年在明知本村村民陈瑞环已经享受了一次危房改造补贴,不具备再次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同意并帮助陈瑞环再次申办危房改造;戴克生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私自组建档案为其胞姐办理低保手续。戴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乐亭县胡坨镇杜小口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杜存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胡坨镇杜小口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杜存更,至年间在对本村5户危房改造户的评定工作中,未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也未对危房改造户名单进行公示。杜存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亭县新寨镇赵常各庄村负责人鄂沛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新寨镇赵常各庄村负责人鄂沛军,年私自做主将以本村4位村民名义申请到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款,分给包括4位申请人在内的14名生活困难村民;鄂沛军年私自做主将领取到的困难党员鄂玉喜慰问款元,平均分给鄂玉喜和本村困难老党员张景存。鄂沛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1.霸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冰,违反工作纪律,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霸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许冰政务撤职处分。

  2.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先锋村党支部书记苏立功被开除党籍,安次区东沽港镇先锋村党支部书记苏立功,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立功开除党籍处分。

  3.廊坊市文安县滩里镇杨管营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法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文安县滩里镇杨管营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法田,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法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保定

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阜平县大台乡东台村原党支部书记卢金龙伪造移民搬迁验收资料、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年,东台村在实施移民搬迁项目过程中,卢金龙利用职务之便,伙同6户村民伪造移民搬迁手续,骗取国家扶贫资金11.2万元并私分,卢金龙分得6.14万元。卢金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已全部追缴。

  2.涞源县乌龙沟乡后庄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桂勤截留克扣扶贫资金问题。7年,涞源县确定乌龙沟乡后庄村为扶贫搬迁村,涉及14户49人,按规定每人补助扶贫搬迁资金0元,共计19.6万元。8年1月,县财政局将该笔扶贫资金拨付到该村财务账户,李桂勤支取19.6万元后只将其中的10.3万元发放给搬迁户,将剩余的9.3万元私吞挥霍。李桂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涉案资金正在追缴。

  3.涞源县乌龙沟乡原党委副书记周建东、乡民政助理员张海清、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桂成、原党支部副书记李宝林违规乱收费问题。年,涞源县乌龙沟乡小庄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周建东与李宝林违规为2户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申请危改资金,获取好处费元。年,该村在办理五保户过程中,张海清要求李桂成、李宝林收取3户村民好处费元,并在为46户村民办理低保时,通过李宝林违规收取费用元。周建东、张海清、李桂成、李宝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还相关村民。

邢台

宁晋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宁晋县西城区学区会计曹国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检查发现,曹国栋办公室使用面积为24.6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年1月,曹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晋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李会鹏违规发放值班补贴问题。年1月至年1月,经李会鹏同意,违规发放值班费元。年6月,李会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晋县耿庄桥镇曹家台村委会主任曹振水违规支付烟酒饭费问题。4年至年,曹振水管理村集体地补贴期间,违规使用该资金支付烟酒饭费元。年6月,曹振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宁晋县北圈里学区副书记刘旺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饭费问题。年7月至11月,刘旺以打印纸、硒鼓、试卷等名义违规报销饭费元。年3月,刘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宁晋县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宁晋县凤凰镇新宁村会计张明军挪用村小组资金用于个人支出问题。年6月,张明军挪用集体资金元用于个人支出,年5月,张明军将元予以归还。年6月,张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宁晋县第三中学培智中学副校长郭祥辉违规收取学生押金并在账外管理问题。年至年4月,郭祥辉经手违规收取学生家长押金,共计元并在账外管理。审查期间郭祥辉将元退还学生家长。年6月,郭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晋县换马店镇武家桥村原党支部委员、会计商彦芳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将他人名下五保金、低保金据为己有问题。商彦芳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低保,且在我县实行“阳光低保”政策后,再次将其母亲纳入;其违规将他人名下五保金、低保金据为已有,共计元。年6月,商彦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三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峰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他人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年10月,王建峰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监管不力,致使危房改造户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月,王建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来源: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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