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川市监发〔〕97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行业、建筑行业等专家共同起草制定了《四川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规范(试行)》。请各地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过程中,结合实际,参照《四川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规范(试行)》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规范检验程序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省局特种设备处联系。

联系人:李聪、秦威

联系-、.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2月23日

四川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规范(试行)

总则

第一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社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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