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泊头市决定于2月2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限行时段为7:00----20:00,外地号牌车辆不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赞赏 |
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泊头市决定于2月2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限行时段为7:00----20:00,外地号牌车辆不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