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沧州泊头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泊头市第一中学,是河北省首批办好的24所重点中学之一,河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始建于年,学校占地面积.4亩。现有高中教学班74个,学生人,教职工人,专任教师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有标准田径场、逸夫教学楼、德化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科技楼、体育馆、学生餐厅、青年教师住宅楼。

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高考成绩一直在沧州市名列前茅。年高考,一本纯文化上线人,一本上线率40%,王宝月同学获得沧州市文科状元。学校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河北省校园环境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改革开放教育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校园环境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二、招聘学科、人数及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语文1人中国语言文学类、院校生或研究生学历数学1人数学类、院校生或研究生学历物理2人物理学类、院校生或研究生学历化学1人化学类、院校生或研究生学历生物1人生物学类和生物科学类、院校生或研究生学历政治2人政治学类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地理1人地理学类和地理科学类全日制一本及以上体育1人体育学类全日制一本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年12月1日起,将个人应聘简介电子版发至byzqfq

.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计算机应用基础。面试为讲课,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体育专业面试内容为测试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符合聘用要求的,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五、联系

  、、、

石家庄协同办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市落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同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调石家庄市协同办综合性科员岗位公务员9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勤奋敬业,热爱和熟悉综合经济工作。

2.选调范围: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学士、硕士、博士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者,限于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中文类、法学类(1人)及工学门类等专业。

4.要求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工作性质原因,经常外出、加班,适合男性。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或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自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5号富邦大厦房间。

3.携带材料: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3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同时携带存有个人报名表、照片、个人报名信息的U盘。电子照片要求纵横比为4:3,大小为4KB左右。

4.联系方式:赵老师-

5.有关要求: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初审结果将于年12月13日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准考证领取事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运用、文字写作和问题分析能力。笔试结束后约5天左右在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个人成绩以短信通知本人。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最低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组织能力、工作应变能力及个性特征、举止仪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及选调职位计划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得分高低确定人选时,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且超出计划内比例,按以下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有综合经济工作经验者,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荣获省级荣誉、奖学金者,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优秀称号。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将进行全面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合格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与使用

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

七、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

邯郸魏县公开招聘教师人公告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冀人社字〔〕98号批复的通知》(邯人社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其中:高中教师22人,职高教师9人,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55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职高及初中学段学科的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相同;应聘小学学段学科的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岗位需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岗位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在年秋季申请确认了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报名。但在报名时需提交教师资格确认单位的证明、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单位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证明。)

6、魏县户籍或配偶为魏县户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8、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12月2日(发布公告当日)。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职业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条件表)。

其他条件:见原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报名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试讲加提问;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计38名。其中清苑中学11名、清苑一中12名、职教中心15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年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得应聘。本区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清苑区教育局

  2、报名时间: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填写《清苑区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时间:年1月5日上午8:30

  考试地点:清苑一中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年1月4日到清苑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试讲和提问,共分。

  1、试讲: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自行准备13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驾驭教材的能力、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90分。提问3分钟。提问内容: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德育方面的问题,满分10分。

  2、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3、考试结束后,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

  (三)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选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

  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四)考察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在区人社局的统一协调下,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信息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清苑区人社局、清苑区教育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考试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递补。年毕业生须在年8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清苑中学、清苑一中拟聘人员按应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到校。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待遇及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在试用期,受聘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年毕业生于年9月到岗起薪。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及相关手续。

  咨询清苑区人社局-

  清苑区教育局-

  清苑中学--

  清苑一中-

  职教中心-

  特别提醒: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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