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最新天气! 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泊头市决定于1月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含外地牌照),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泊头市区限行提示: 1月4日限行 1和6 周一限行2和7 周二限行3和8 周三限行4和9 周四限行5和0 周五限行1和6 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限行时间: 自年1月2日24时起,每日早7点到晚8点。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 东至国道(不含)、西至永安大街、南至胜利路、北至北环路(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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