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庭长,被告把钱给我了,我要撤诉,太谢谢你们了”,原告在电话里激动的说。一笔十多年的欠款,最终通过泊头法院文庙法庭调解得以顺利清偿。 被告于年在高某处购买了一批砖,当时未付款,仅出具了欠条。年高某去世,原告等人作为高某的直系亲属,便向法院起诉被告,索要该笔欠款。收到案件后,房晓宇庭长首先考虑到债务发生时距今已经14年之久,很有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于是马上联系原告询问案情。原来,自从债务发生后,高某每年都会向被告索要欠款,而被告每次也都会偿还几百元不等,合计元的欠款,还剩不到元没有偿还。了解到情况后,房庭长首先排除了诉讼时效的问题,而且,通过被告每年偿还欠款,也可以看出其并不否认这笔债务,案件有调解成功的可能。 通过与原被告沟通,房庭长了解到高某与被告的生意往来是通过一个中间人达成的。于是房庭长主动找到中间人,向他询问了案件情况,并希望他能帮助法庭促成双方调解,中间人欣然答应。在房庭长和中间人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最终偿还了欠款。 泊头法院一贯坚持“优调慎判”的原则,打造特色法庭品牌,哪怕只有一点希望,也绝不放弃调解的尝试。今后泊头法院还会将这项原则一以贯之,减少当事人诉累,让“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供稿:史润胜 原标题:《泊头法院:稳调解促协商十年欠款终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