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怀远生活圈"↑免费订阅本刊 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怀远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沈晓春私车公养问题。年至年,沈晓春利用担任原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之便,先后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及亲友私家车加油56次合计.46元。年8月,怀远县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沈晓春承认部分私车公养问题,并主动上缴.36元,其余问题未向组织如实报告。年7月,沈晓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五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曹斌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年3月,曹斌等5人驾车到上海开展公务活动,返程期间曹斌带队绕道嘉兴、苏州、南京等多地游玩,后违规报销差旅费合计元。曹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年7月,曹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蚌埠经开区龙湖新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江培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年6月,江培忠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下属13人所送礼金合计元。年5月,江培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根据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于9月15日至11月20日对市公安局党委等单位(地区)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住建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进驻信息如下: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蚌埠发布 法律顾问: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王骏驰律师 免责声明怀远生活圈怀远生活圈,努力打造怀远本土最具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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