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泊头市决定于1月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含外地牌照),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泊头市区限行提示:

1月3日限行

5和0

周一限行2和7

周二限行3和8

周三限行4和9

周四限行5和0

周五限行1和6

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限行时间:

自年1月2日24时起,每日早7点到晚8点。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

东至国道(不含)、西至永安大街、南至胜利路、北至北环路(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不含外埠车辆)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两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的方式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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