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11月3日,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刊发了泊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年第二批次2号地征地告知书》,拟征收泊头市郝村镇西郝村土地1.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此次征收的泊头市第二批次2号地位于郝村镇西郝村村北,东至西郝村住宅,南至道路,西至西郝村住宅,北至空地。土地面积约1.公顷,折合成亩约为16亩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还要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这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2.27万元。根据城镇规划,西郝村所征土地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从地理位置来看,郝村镇位于泊头市西部,距离泊头市区50多华里,可以说相对于泊头主城区较为偏僻。郝村镇与泊头市交河镇、富镇毗邻。

  早前的10月24日,泊头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发布了《年第二批次1号地征地告知书》。拟征收泊头市富镇富镇村土地0.公顷,大概半亩地左右,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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