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5月9日(星期三)丨限行1和6 近日,河北省“扫黄打非”十大刑事案件公布。“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侵权盗版和非法经营出版物等,均为年查处或办结的“扫黄打非”重点案件。 衡水“史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年2月,衡水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赵某某、史某某为骨干的假记者犯罪团伙。经查,年11月以来,该团伙成员以“记者”身份在衡水、保定、沧州、石家庄4市20余县(市),采取借力环保监督、相互串通、无中生有等形式,以曝光问题、刊发负面报道相要挟,敲诈中小型排污企业钱财,查实该团伙实施敲诈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2人(其中6人有犯罪前科)。目前,该案已进入一审程序。 石家庄“张某某销售盗版光盘案” 年2月1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区分局捣毁一个非法经营盗版光盘窝点。经查,年初,张某某开始经营光盘业务,将购买的盗版光盘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销售,在其位于石家庄新华电子城负一层的光盘店中存放光盘张。经鉴定,上述光盘中有张为淫秽物品、种共张为非法出版物。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邢台“王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年9月13日,邢台市广宗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经查,王某某(终止审理)、马某某等人长期以假冒记者身份,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发布负面消息,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查实该团伙实施敲诈勒索案件23起、涉案金额余万元,涉及全国4省10市。 石家庄“‘6.07’贩卖侵权盗版光盘案” 年8月25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6.07’贩卖侵权盗版光盘案”作出判决,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经查,自年4月,方某某开始从事经营盗版光盘业务,从广东等地购买盗版光盘后存放其位于石家庄新华电子商城16楼的库房内,再通过物流销售至北京、内蒙等地。经鉴定,查获的光盘中有张(种)为盗版光盘,价值31.万元。 廊坊“‘5.19’许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年3月14日,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对“‘5.19’许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经查,年10月至案发,许某某伙同他人(在逃),违法复制《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常用执法规范选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指南()》等大量图书,并在淘宝网上销售,非法经营数额.8元。 廊坊“史某某非法经营案” 年5月5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对“史某某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查,年4月以来,史某某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印刷、装订《简要必生十念法》《听闻寂静》《破魔》等非法出版物册、半成品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