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年公开招聘农村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缓解教师队伍人员紧张局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合同制教师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或夫妻一方为泊头辖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5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六)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七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七)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截至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小学语文教师 68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数学教师 68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英语教师 69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音乐教师 2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美术教师 2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体育教师 1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全科教师 30 幼儿及学前教育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信息发布 年5月9日至年5月14日在泊头市电视台、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