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大气污染防治就要全面全力全天候推进。连日来,新华区环保部门会同各乡办开展涉污染企业夜查行动,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夜查行动重点针对“散乱污”企业、涉VOCs企业及其他涉污企业进行打击治理,查看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是否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是否进行两断三清;其他涉污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等行为。

经检查走访,大多数企业严格按要求规范生产,环保设施齐全,环保设备正常运营。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已全部责令停产,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环保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已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立案处罚32起。下一阶段,新华区将继续坚持铁腕治污,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同时,成立环保治理联合工作组,对全区涉污企业、污染源头全面起底,并将对存在下列行为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

非法建设和生产的,一律关停取缔;

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顿;

证照不全的,一律停运停产;

环保设备不合格、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

不运行环保设施、私自偷排偷放的,一律顶格严厉查处;

要求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未经验收一律不允许开工;

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群众监督举报,24小时举报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布,沧州市在实施范围内。

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对咱沧州人有哪些影响?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限产!

对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

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体整治。

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

加大这类企业淘汰力度

年,我省钢铁产能压减万吨以上,区域内完成48台共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

我省将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并按照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无散煤区”要来了!包括哪?

年10月底前,我省将替代万户,重点加快北京市以南、石家庄市以北散煤替代工作,力争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京津保廊石平原地区“无散煤区”。

散乱污企业“先停后治”!

年9月底前,要求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年12月底前,要求完成陶瓷、耐火材料、再生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年12月底前,我省要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积极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和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鼓励按照3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年10月底前,我省完成台、蒸吨。

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淘汰这些车辆……

方案指出,自年1月1日起,我省将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年12月底前,我省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0.56万辆。

自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向社会每月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9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据悉,我省重点推进石化、焦化、制药、橡胶、塑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自年9月起,将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采暖季施工作业如何停产停工?

采暖季期间(年11月15日-年3月15日),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年度取暖季洁净型煤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农村清洁取暖以改电为主,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光则光,宜油则油,宜煤则煤”的基本原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冀发〔〕7号),形成1+30个专项方案体系。其中《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农村清洁取暖以改电为主,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光则光,宜油则油,宜煤则煤”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过渡性推广洁净型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农村,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和优质煤,并进行了具体分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气领〔〕2号)明确要求,在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条件的地区,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健全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度取暖季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突出重点、保障民生的原则。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切实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型煤与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政策,搞好型煤专用炉具的推广使用,实现型煤燃烧、排放达到最佳效果;继续健全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能力;抓紧协调落实优质煤源,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二、指导性目标任务

年,根据各市调查摸底情况,全省洁净煤保供目标确定为万吨,其中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为万吨。

(一)洁净煤保供目标

全省洁净煤保供目标为万吨。其中:雄安新区51万吨、石家庄市60万吨、承德市万吨、张家口市21万吨、秦皇岛市2万吨、唐山市70万吨、廊坊市(全境禁煤区)、保定市万吨、沧州市万吨、衡水市24万吨、邢台市58万吨、邯郸市64万吨、定州市5万吨、辛集市10万吨。

(二)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

全省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为万吨。其中:雄安新区15万吨、石家庄市60万吨、承德市40万吨、张家口市12万吨、秦皇岛市2万吨、唐山市24万吨、保定市万吨、沧州市55万吨、衡水市8万吨、邢台市6万吨、邯郸市64万吨、定州市4万吨、辛集市6万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仍是目前我省落实劣质散煤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负总责,与“双代”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同力推进。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对清洁能源替代总体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完善,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村,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问责机制。要完善跟踪督导机制,加强协调调度。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清洁煤托底保供政策,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省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其中《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各尽其责,抓好落实;各市要抓紧制定洁净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落实资金保障。

(三)完善保供体系。目前,经我委批准列入省洁净型煤保供体系项目个,生产能力达到万吨以上,但有部分项目已经停建,也有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至今未形成生产能力,还有部分县区仍属空白。各市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协调调度,确保在今年取暖季形成保供能力;对已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尽快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对停建时间较长的项目,要抓紧摸清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报告;对空白县,要根据“双代工程”等清洁能源替代情况,做个别调整补充。同时,各市要做好今年优质煤需求量摸底工作,尽快组织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华宁煤集团、榆林兰炭集团等煤企签署年度供煤战略协议。

(四)强化诚信惩戒。各市煤炭主管部门要配合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各型煤企业产品质量和诚信度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省、市两级型煤质量和诚信通报制度,对首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如主要指标不达标、破碎率高、燃烧性能不好等),提出限期整改;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反映比较大,诚信度比较低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保供资格。要建立常态化的散煤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全省民用煤质量标准,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使用,为洁净煤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8月2日

来源:新华在线、河北发布、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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