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为全面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健康状况,更好地深化服务,年4月1日—6月30日,凡在我市辖区内居住且在我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居住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地就近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已经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可随时随地利用“沧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APP进行手机端人脸识别认证(附后)。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人员,可提前预约,由工作人员安排上门认证。联系- 逾期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社保机构将做待遇暂停处理,待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通过后,再做待遇恢复并补发。 谢谢您的理解和对社保事业的支持! 来源:泊头养老 赞赏 |